舉行一次商品展銷會,接近尾聲的時候常常會出現低價甩賣和搶購的情況,如果“質優廉價”,那是皆大歡喜,如果出現商品質量問題,在曲終人散后消費者如何來維護正當權益呢?中國第二屆特色商品博覽會剛剛閉幕,最近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況。應該如何解決呢?
特博會閉幕那天,市民楊女士在展位上100元買了山西隰縣某食品商標的4包共8斤杏仁,打開吃的時候發現10-20%左右的有蟲蛀現象,還吃到蟲子,由于她女兒特別的怕蟲,因為這事還和老公鬧了家庭矛盾。
隨后就給三門峽工商部門聯系,由于當時買杏仁的人很多,沒有開具發票,要想找到商家,需要跟會展舉辦方聯系,如果是多個商家都在賣這種杏仁,可能還要調取現場的視頻,如果沒有視頻,就很難確認是誰賣給你的商品。那么就很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
11月18日上午,聯系了生產廠家山西隰縣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對方承認有質量問題,并承諾可以退貨還錢或者一比一換貨。
但據了解,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應該1+1賠付,當地質檢部門還要對有問題的批次進行處置,并進行相應處罰,如果該企業生產手續不全,必要時應予以取締。
展會資訊更新時間:201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