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正在修訂新的外國人法,2014年5月1日生效。
屆時波蘭各省給外國留學生的第一次居留卡的有效許可時間將延長到15個月,對本科生來說,第二次居留卡的期限將持續到學業結束。
根據該法案外國人將不必每年都申請居留卡。這個修改非常重要,以便讓盡可能多的外國人進入波蘭大學留學。
修改后的法案還要求學校通知省督該學生是否中止學業。
新法案也涉及工作許可證的發放。新規定將簡化勞動許可的辦理過程,屆時可以和居留卡同時申請,這樣省督會在同一個文件上發放勞動許可和居留決策書,而不是現在的兩個單獨發放的工作許可和居留決策書。新法案也允許外國人暫停工作,而且外國雇工也可以自己去申請勞動許可,而不一定是雇主。
省督將有權檢查外國雇員的工資收入,看看他們從雇主那里拿到的工資是否大大低于該行業的正常薪資水平。
修正案涉及波蘭需要接收更高技能的外國人以及他們在波蘭居留的合法條件。
新修正的“關于促進就業和改善勞動力市場結構法”,簡化了對高技能職業的外國人在波蘭居留合法化的審批程序。修改后的新規定調整了為外國人發放有關辦理暫住證的條件、程序和原則。修正案規定,凡符合條件者既可以得到居住許可,也可以獲得勞動許可。
“外國人法”修正案,涉及對來自第三國并非法居留在歐盟境內的外國人的自愿遣返。該法規定,非法居留者自愿離開波蘭的期限為7-30內(目前是14天)。此外,對于強制遣返的非法居留者禁止再次入境波蘭(波蘭或者申根區其他國家),或者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得入境波蘭。
展會資訊更新時間:201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