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國稅局獲悉,為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省國稅將出臺支持10大措施,旨在防范出口騙稅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改革,優化退稅服務,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千方百計幫助出口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省國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深化行政審批改革,減少退稅審批層級是10項措施的亮點之一。凡年度辦理出口退(免)稅額超百億元的地級以上市,可將生產型出口企業和連續辦理出口退稅業務5年以上、出口退稅信譽記錄良好、上一年度從商貿流通企業購進貨物不超過其應退稅出口貨物總額20%、且出口退稅規模在500萬元以下的外貿企業的出口退稅,委托給縣(區)級國稅局自行審批。廣東2012年出口退(免)稅超百億元的地市共7個,這7個超百億元的地市符合條件的企業有24162戶,按2012年辦理退稅額計算,減少退稅審批層級涉及的退稅額約占全省退稅總額的58.08%。
另一個重要措施,是降低A類和B類生產型出口企業的出口額標準。據介紹,該措施的實施使A類出口企業可憑比對無誤的報關單等電子信息辦理退(免)稅。B類出口企業可先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信息審核辦理退(免)稅。標準降低后,僅粵東西北地區符合A類企業戶數為121戶,比標準調整前24戶多出97戶。全省符合A類企業戶數336戶,辦理出口退(免)稅額比標準調整前約提升1.34個百分比。
此外,進一步優化退稅服務,也是10項措施當中的一大特點。這些服務內容包括建立省、市、縣(區)三級國稅部門重點出口企業直接溝通聯系平臺,提供個性化稅收服務;加強對重點出口企業出口退稅風險提示和退(免)稅審核審批情況通報,降低企業涉稅風險;積極試行出口退稅無紙化,對出口額大或出口退稅額大、具備A類和重點出口企業條件的生產型出口企業,經企業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層報省國稅局批準后,可先行開展出口退(免)稅無紙化試點;在出口企業與金融部門雙方自愿融資的情況下,積極配合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業務的開展,以緩解出口企業特別是中小型出口企業的融資壓力。
展會新聞更新時間:2013-10-02